
【出23:1】“不可随伙布散谣言,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。
【出23:2】不可随众行恶,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,作见证屈枉正直;
【出23:3】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。
灵修思想:
十诫中的第9条是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,我们常常只注意到与恶人联手做假见证陷害人,却忽略了无意间传播谣言也是一种假见证。有些时候我们对外界的信息轻率相信,不加证实而对外传播,以至于成为谣言和蜚语的媒介,助长了谣言的传播,给他人带来很大的伤害。每个人都是某种见证,他人因着对我们的信任和情感相信我们,然而我们却传递虚假、不公道、不正义的信息,从而误导他人相信谣言、虚假的事、邪恶的事,将错的当做对的,将好人当做坏人。
古时有些人很注重名节,不肯轻易为人作保,不肯随便站队,不肯让歪风邪气玷污自己,就是注重个人的见证。不让别人因我们跌倒,要让别人因我们将荣耀归于神,这是我们应该追求的个人见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