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律法从来不仅是死守字面的规条 而是要注重经意的延伸

【出22:21】“不可亏负寄居的,也不可欺压他,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。
【出22:22】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。
【出22:23】若是苦待他们一点,他们向我一哀求,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,
【出22:24】并要发烈怒,用刀杀你们,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,儿女为孤儿。

灵修思想:
神的律法从来不仅是死守字面的规条,而是要注重经意的延伸。圣经出埃及记20章记载了神赐给以色列人律法,律法包括诫命、条例、典章。后世的人对律法的遵守有两种态度,一种为了简化缘故通常以为律法就是十诫,忽视了律法里面还有繁多的条例和典章。重视十诫,轻视条例典章的神圣意义。这样的人对律法的认识是不完整,甚至是相当肤浅的。当今的基督徒很多就是持这种态度的,认为律法是神向以色列人所定的旨意,属于旧约的产物,与自己没有关系,不愿意去学习和思考,不注重里面的属灵含义。

另一种人认为圣经记载的律法是神对人的硬性规定,必须毫无保留的严格遵守。但除了十诫以外律法的内容实在太丰富了,一个普通的人很难完整全面的记忆并且严格的去遵行,久而久之律法就成了沉重的枷锁,人守起来很困难也很痛苦。久而久之人们就对律法麻木,不思考律法的内涵和精髓,不思考神设立律法的目的和意义何在,于是便机械式、应付式、表面的遵行律法,实际却与律法的精神背道而驰。

出埃及22章提到的不可苦待寄居和孤寡的人,就是要求我们去爱软弱的人。不仅是不能触犯十诫去杀害偷盗软弱的人,也不可歧视孤立他们,制造障碍加增他们的苦难。也不能停留在这里,而是要进一步去善待软弱的人,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,给他们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。因此我们看到律法中的不可做,应当主动联想到该做什么,这样我们就可以举一反三、触类旁通,真正的明白神的旨意,成为神的亲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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